欢迎来到甘肃新能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

甘肃甲醇生产厂家

免费咨询电话

18993132595

兰州甲醇厂家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徐总

电 话:18993132595

座 机:0931-2750089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王家坪村43-1号

网 址:  www.gsxnt.cn  

甲醇厂家谈谈关于储存运输的事项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资讯动态 > 常见问题

甲醇厂家谈谈关于储存运输的事项

2023-04-13

甲醇(CH3OH)亦名木酒精,是一种有着酒精芳香的一元醇,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今天甲醇厂家来为您讲讲它的储存运输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帮助:

1、储存注意事项:
    甲醇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运输注意事项:
    甲醇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建议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标签

最近浏览:

甘肃甲醇生产厂家

免费咨询电话:

18993132595

联系人:徐总                    网址:www.gsxnt.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王家坪村43-1号

技术支持:迅豹网络-祥云版推广平台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

Copyright © http://www.gsxnt.cn/   甘肃新能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陇ICP备19002385号-1

技术支持:祥云平台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531号